台港警方设专案联系管道,23日刚出狱的陈同佳可申请赴台投案(中新社)
(台北/香港综合讯)针对涉嫌杀害女友的香港青年陈同佳赴台投案一事,台湾官方昨天透露,台湾刑事警察局与香港警务处已建立专案联系管道,陈同佳可循此管道提出赴台投案申请。
陈同佳前天出狱后,原拟赴台投案未能如愿,因为香港和台湾两地政府至今就如何进行“司法协助”仍各执一词。
陆委会:台港缺司法合作
据台湾网媒“新头壳”报道,台湾大陆委员会发言人邱垂正昨天在例行记者会上说,台湾刑事警察局与香港警务处已建立专案联系管道,因此陈同佳可循此管道提出赴台投案申请。“对方(香港警务处)也承诺,若有信息会通知我方。”据了解,陪同陈同佳赴台的人员,也必须透过此窗口提出赴台申请。
邱垂正强调,由于陈同佳涉及重大罪行,台湾政府有必要掌握行踪,因此目前注销其网络签证,但未禁止入境,必须以临柜申请入台签证。他并说,目前沟通最重要,台港双方缺乏的就是司法合作,不管是广义、一次性的、个案式的合作都很重要。
台湾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明通昨天也在立法院说,已通知港府告知陈同佳,如果要投案就跟上述窗口联络。“所以他现在可以来(台湾)投案了,我们已经建好投案窗口了,我们就是要这样,不是让他‘趴趴走’(台语,到处逛)。”
香港电台昨天则引述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说,陈同佳暂时不会启程去台湾自首。他也称,已委托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为陈同佳打官司。
管浩鸣过去半年一直到惩教所探望陈同佳,并协助他处理赴台投案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