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港女嫌犯称愿赴台自首 台检方:投案

时间:2019-10-20 08:5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湾检方昨天说,陈同佳此前已被士林地检署列为杀人案被告并发布通缉令,不符合自首条件,无法因自首获得刑期减免,陈同佳赴台只能算是投案。

(香港/台北综合讯)因在台湾涉嫌杀害香港少女潘晓颖而触发反修订《逃犯条例》争议的疑犯陈同佳,前天致信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称自己愿在刑满后到台湾受审。林郑月娥形容这是让人释怀和宽心的结局,希望事件能缓解目前的紧张局面。

综合“香港01”、明报网等报道,台湾刑事警察局昨天称,前晚收到香港警务处来信,转达了陈同佳愿意赴台自首的意愿,以及香港方面会用合法方式提供协助。陈同佳目前因洗黑钱罪在香港监狱服刑,预计最快在本月23日获释,但在刑事检控方面,香港律政司并无足以控告他在台湾涉嫌杀人的证据。

台湾去年12月向陈同佳发出通缉令,并表明他所涉及的罪行追诉权时效为30年。台湾检方昨天说,陈同佳此前已被士林地检署列为杀人案被告并发布通缉令,不符合自首条件,无法因自首获得刑期减免,陈同佳赴台只能算是投案。

香港经民联立法会议员、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认为,陈同佳愿意受审对该案或目前香港社会争议是一种突破,也是对个人、社会和死者的一个交代。梁美芬预计台湾当局豁免陈同佳死刑的概率很高。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也认为,这对死者及其家人是好事,但他强调陈同佳只是反修例运动的介入点和引爆点,四个多月的运动衍生出的问题,已无法单凭陈同佳自首而解决。香港议会阵线区诺轩则说,陈同佳愿意受审反映出香港政府的无能,认为林郑政府应好好反省。

台湾大陆委员会昨天下午回应称,台湾对本案自始至终立场一贯,司法单位已尽最大努力侦办,但港方迄今未提供任何在港证据,更漠视应追诉杀人犯罪的执法立场,显示其推卸责任、刻意放弃司法管辖权、别具用心。

林郑:释怀和宽心结局

不过,林郑月娥昨天出席香港电台节目时说,陈同佳愿赴台受审是释怀和宽心的结局。她强调,过去几个月的情况都因这起杀人案引起,但这不是唯一原因。由于香港法律制度不足,与台湾没有刑事法律互助,香港警方也没有可用的法律去检控涉事人在台湾犯下罪行的能力,导致涉事人刑满出狱后,社会和受害人觉得正义未能得到伸张。

林郑说,如今陈同佳决定自首,看来出路是透过一些协助和安排,让他可以落实心愿返回台湾自首。

至于能提供什么协助,林郑月娥并没具体说明,但她援引2016年一起类似个案说,当时一名港人涉及一起香港谋杀案潜逃到台湾,因两地没有移交逃犯或刑事互助安排,于是透过一些执法部门的工作程序,达致可以在涉案人回香港时被拘捕。当时的做法是台湾递解涉案人出境,港方人员就在递解出境一刻和地点接收涉案人,并在抵达香港时作出合法拘捕和检控。

林郑也说,香港出现如此大的动乱,政府责无旁贷,并承认政府在掌握民情民意方面,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她重申,港府不会容忍任何违法和暴力行为,包括警察,无论施暴者是什么身份及政治立场,政府对暴力行为都予以谴责。

她还称不排除在走出困局后,改组问责班子或行政会议的可能性,但要到那个阶段才会作出决定。

她也说,反修例示威已演变成另一回事,有人形容是反政府的逆权运动,也有人指与国际关系有关,虽然无法断言外国势力在风波中的角色轻重,但客观事实是存在外部力量,因此不能过度简单地解读这次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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