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举:要想把地摊经济、马路经济落实好,就需要城市管理比以往更科学,更细致,找到治理城市与方便群众的平衡点。
地摊经济又成为热词,不难想象,各地会相继给地摊、马路经济开绿灯。肯定会有很多地方的相关部门,在自己觉得合适的地段,划出一块地方搞跳蚤市场、菜场夜市、灯光大排档等。
但大多时候,这个办法的效果并不好。在做之前恐怕有些问题还需先搞清楚。
摊贩往往在人口流动密集的地方营业,哪里人多,他们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经营所需并不仅是一个摆摊空间,而是获取蕴含在人流量中的购买力,人多才有生意。而且摊贩之所以能经营下去,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免费得到了这个流量。换做一个商场或铺面支付租金,就相当于要支付流量成本,生意就维持不下去了。
所以地铁口不让摆摊,然后划定一个专门的区域,比如,离地铁口200米的一栋高楼后面的空地上,即便美其名曰某某市场,但此举意义也不大。因为他们需要的不是空间,而是行人流量,没有流量就没有生意。
但与此同时,有人流量的地方,往往是公共属性非常强的地方,比如地铁口、CBD的人行道上等等。一直以来对这些场所,城市治理思路是偏向于高度有序的,甚至可以说有一种整齐划一的审美观在无形之中影响着城市治理规则,出现统一店面招牌这样的现象。但地摊经济一定是零乱的,带烟火气的,即便不影响行人的通行与安全,不破坏本来意义上的秩序,但也一定与这种审美观不符合。
所以地摊经济的本质,对从城市秩序中获取利润,必然导致对秩序在审美上的破坏。而发展地摊经济,给城市带来烟火气,必然要破除传统的城市审美观。
从更深层次上看,在这个审美观背后是秩序的目的。不少城市为了追求所谓国际化大都市,试图禁止在阳台上晾晒衣服,这必然会导致城管和居民的矛盾更加激化。这些问题表面是审美问题,归根到底,是城市该为谁服务的问题。这才是地摊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根本世界观。
令人高兴的是,中央文明办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已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某种程度上,这意味着在顶层设计层面已经开始转变过去传统的城市审美观,把群众所需放到了更重要的地位。但不可否认的是,思维总是有惯性的,旧的城市审美观会阻碍地摊经济、马路经济的落地。所以,只有当各地管理部门认识到地摊经济的本质以及其更深层次的审美观,地摊经济才能真正落地。
如果认识到地摊的经济本质,再把审美问题想通了,就不难想到这样一个主意:允许在地铁站口或者地铁站中,留些面积来摆摆地摊。
上海有300个地铁站,如果平均每个地铁站允许10个地摊——这是一个很小的数量,一些郊区站点,人不多,但繁华站点可以承载更多地摊。那么,一个城市就可以有3000个地摊,这些地摊的生意都不会太差,这意味着1万人的生计。对秩序会有一些影响,但不会很大,因为并不多。当然观感上肯定与传统的审美不符合。但是只要想明白秩序为谁服务,就不会觉得碍眼,反而会觉得温暖。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
当然,地摊经济、马路经济还有另外一面。前面说过,地摊经济、马路经济的本质在于对流量资源的免费获取。而免费获取的资源,都往往伴随一个现象,那就是“公地悲剧”,大家会滥用这个资源,直到这个资源被耗尽。
如果没有管制,摊贩对人流量的谋取亦会变成“公地悲剧”:大家都会来抢占这个资源,直到把这个资源耗尽,让行人承担负的外部性。比如,地铁通道中,摊贩会多到只给行人留下狭小空间;地铁口,行人不得不在摩托车和三轮车中穿行;在马路中兜售的小贩,会险象环生,降低车速;小区门外,一片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