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今天(30日)在回应12人的立法院选举提名无效时说,“政权大规模”取消参选资格的举动无异于选举舞弊,并指国际社会对中国执政当局本次举动,定必看在眼内。
黄之锋在面簿上说,他在今天下午3时56分收到选举主任的来信,也得知他与其他11名民主派参选人同被裁定提名无效,即被取消参选资格,现正与律师团队研究选举主任的理由,稍后公布。
黄之锋说:“政权的下一步,就是借疫情来取消选举,以‘临时立法会2.0’为军政府开路通过恶法,正式废除仅余制衡的权力,铺路让香港步入‘万年国代2.0’的黑暗时代。”
不过,他认为即使现在的情况“很恶劣”,他对香港人有信心,并说“我们还会有出路”。
黄之锋承诺:“我会承载着选民在最后一次自由选举的授权,以及众人的期望,继续投入本地抗争,同时争取世界与香港人站在同一阵线。”
除了黄之锋之外,其他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的参选人包括公民党的郭荣铿、杨岳桥、郭家麒和郑达鸿,热血公民的郑锦满。
其他被裁定提名无效的参选人还包括袁嘉蔚、刘颕匡、梁继昌、何桂蓝、梁晃维、岑敖晖。
特区政府也在官网上说,他们认同和支持选举主任就这12人提名无效的决定,不排除仍有部分获提名人士被选举主任决定提名无效。
港府在声明中说,他们注意到选举主任在其理据中,明确指出在决定获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时,核心问题是他或她是否符合《立法会条例》的声明要求,即是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声明也提到,选举主任指出,参照特区原讼法庭就陈浩天案的判词,在该声明要求下拥护《基本法》的意图,并非仅仅为遵守《基本法》,而更需支持、推广及信奉《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