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易锐民
另一方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指出,对于英国政府为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持有人提供“5+1”入籍途径,北京将提出反制措施。他认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可能会就《基本法》释法,经BNO途径入籍英国的香港人将丧失香港居留权。
英国《金融时报》引述香港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报道,外资银行正在拒绝香港高官的账户,显示美国的《香港自治法》制裁亦步亦趋;但同时,北京也在研究反制“五眼联盟”的手段措施。于是,所谓“揽炒”(双输),愈来愈真实了。
《金融时报》的报道指出,在颁布《香港国家安全法》之前,一家美国银行关闭了陈智思的账户,最近退还了款项。报道还引述陈智思,指出一些港府高级官员面临类似问题,美国的《香港自治法》导致银行在与香港官员打交道时更谨慎。
不过,其后陈智思对香港传媒澄清,未听闻现任官员或行会成员,因属政治敏感人物而遭受同样问题。他透露与银行家会谈后,自己并不感到惊讶,银行不仅为官员,也为民主运动人士整理客户清单。
根据刚更新的“行政长官、政治任命官员及行政会议成员利益申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与各司局级官员,均没申报持有美国物业资产(详见列表)。但其中六名局长及其家人,则持有英国、加拿大、澳洲等外国国籍及物业。
在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之中,陈智思、史美伦、周松岗及李国章分别在外国拥有物业。
单纯根据这份申报,《香港自治法》的制裁或许未必对港府官员及其家人资产造成直接影响。但由于英、澳、加拿大与美国同属“五眼联盟”,上述有这些国家物业,或家人有外国籍的港官和行会成员,难免首当其冲。假若有关国家实施同等制裁,对他们的影响或具破坏力。
美国总统特朗普早前签署《香港自治法》时,明言有份推行《香港国安法》的港府官员或将被严厉制裁,他们在美国的资产会被冻结。外媒传出,林郑月娥已名列制裁名单之上。
其后林郑月娥接受中央电视台访问时回应:“我自己在美国并无资产,也不响往到美国。”然而,她的丈夫林兆波、长子林节思、幼子林约希均为英国籍;林约希更在美国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财政司长陈茂波的妻子许步明、儿子陈天行及女儿陈天欣,同样为英国籍;曾卷入僭建地窖丑闻的律政司长郑若骅的丈夫潘乐陶,则为加拿大籍。
保安局长李家超的妻子及两名儿子也持英国国籍。正研究在中小学推行国安法教育的教育局长杨润雄,其两名子女则在澳洲留学;环境局长黄锦星的妻女据报已移民加拿大。
多名行政会议成员同样面临制裁风险
除官员外,负责协助特首决策的多名行政会议成员,同样面临制裁风险。其中,罗范椒芬的两名儿子,早年有报道指他们已到美国留学,其后更移民当地。
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副教授成名认为,相信美国的制裁最大的影响,是林郑与家人在处理银行事务时极其不便,因与其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可能面对惩罚风险。
另一方面,身兼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指出,对于英国政府为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持有人提供“5+1”入籍途径,北京将提出反制措施。
他认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可能会就《基本法》释法,经BNO途径入籍英国的香港人将丧失香港居留权。
《香港基本法》第24条订明,在香港出生或连续居住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等,都是香港永久居民;《基本法》附件三的《国籍法》第三条则列明,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
田飞龙接受传媒访问时指出,全国人大可就第24条释法,“就是居英权和居港权二选一。结合宪法和《国籍法》中的单一国籍原则,澄清具有中国国籍的香港永久居民,如果获得外国国籍,尤其是BNO基础上获得英国国籍,则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也就丧失香港永久居留的资格。”
他相信,若全国人大释法只会针对BNO持有人,作为反制英国的措施。持有加拿大、澳洲等其他国籍的香港居民,相信不受影响;因加拿大、澳洲不存在把香港人才和资本掏空的情况。
当全国人大释法后,田飞龙认为以BNO途径入籍英国的港人,也会失去所有香港的福利,及《基本法》第26条订明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曾提出“揽炒十步”建议的“占中”发起人戴耀廷,昨日仍坚称大部份港人所求的只是落实真正的民主普选,但中共一拖再拖,才逼出“占中”。但前特首梁振英反驳,戴的说法,当年误导香港人、今天仍想继续误导香港人。